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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旺科技”、“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要求,对凯旺科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563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凯旺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96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7.12元。凯旺科技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649,795,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9,463,763.5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80,331,436.4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勤信验字【2021】第006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上述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 公司可根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投项目。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人民币6,610.71万元,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人民币318.60万元,合计6,929.30万元。2022年1月11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勤信专字【2022】第0078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为人民币6,946.38万元(不含税)。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318.60万元,本次拟置换318.6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文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况,系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先期投入募投项目66,107,084.40元,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3,185,954.52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69,293,038.92元。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公司本次置换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先期投入募投项目66,107,084.40元,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3,185,954.52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69,293,038.92元。”
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先期投入募投项目66,107,084.40元,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3,185,954.52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69,293,038.92元。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看了公司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查阅了凯旺科技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查阅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董事会、监事会议案及决议文件、独立董事意见,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执行人员进行了沟通。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一)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相关事项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勤信专字【2022】第0078号),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
王二鹏 武佩增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301182 证券简称:凯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先期投入募投项目66,107,084.40元,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3,185,954.52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69,293,038.92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563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凯旺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96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7.12元。凯旺科技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649,795,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9,463,763.5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80,331,436.4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勤信验字【2021】第006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具体投资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上述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此外,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了部分发行费用。
1、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并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66,107,084.4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2、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及置换安排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3,185,954.52元,公司拟一次性全部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金额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勤信专字[2022]第0078号)。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先期投入募投项目66,107,084.40元。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3,185,954.52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69,293,038.92元。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做出了安排,即“若本次股票发行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大于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超过部分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若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所需金额,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本次拟置换方案与《招股说明书》中的安排一致。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先期投入募投项目66,107,084.40元,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3,185,954.52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69,293,038.92元。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先期投入募投项目66,107,084.40元,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3,185,954.52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69,293,038.92元。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置换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先期投入募投项目66,107,084.40元,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3,185,954.52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69,293,038.92元。
4、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勤信专字[2022]第0078号),认为:经审核,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5、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301182 证券简称:凯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9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 12 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1月1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由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含本数) 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产品,单笔投资最长期限不超过 12个月。该授权自公司本次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在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和《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根据上述决议,近日公司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上述各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批程序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和期限均在审批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投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针对上述投资风险,公司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明确好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在上述投资产品期间,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公司投资产品与保管情况,定期对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截至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十二个月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34,500万元(含本次),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人民币50,000万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银行签订的结构性存款协议。
2022年 1月 24日
证券代码:301182 证券简称:凯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暨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暨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暨制定,本次修订暨制定的制度如下。
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制度全文。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勤信专字【2022】第0078号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编制的截止日为2021年12月31日《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专项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编制《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以对《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我们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在此基础上依据所取得的资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四、报告使用范围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规定,本公司现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63号文)同意注册,公司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23,960,000.00股新股。根据发行结果,贵公司公开发行股票23,96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27.1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49,795,200.00元,募集资金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53,945,261.89元(其中发行费用53,945,261.89元,税款3,236,715.71元由贵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另有保荐费1,886,792.45元为提前支付,税款113,207.55元由贵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的余额595,849,938.11元已由主承销商、上市保荐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勤信验字【2021】第006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本公司《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批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根据《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若本次股票发行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大于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超过部分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若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所需金额,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投资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66,107,084.4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四、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五、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为人民币69,463,763.58元(不含税)。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3,185,954.52元,本次拟置换3,185,954.52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尚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核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1日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后,经过认真审核,并听取公司管理层的说明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针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涉及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置换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先期投入募投项目66,107,084.40元,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3,185,954.52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69,293,038.92元。
独立董事签署:
韩 强:
徐亚文:
刘志远:
证券代码:301182 证券简称:凯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2年1 月24日在公司科技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年 1月 13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玉辉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 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先期投入募投项目66,107,084.40元,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3,185,954.52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69,293,038.92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报刊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 1月 25 日
证券代码:301182 证券简称:凯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1月24日在公司科技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13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海刚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暨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则、规范性文件,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暨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报刊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与修订后的各项治理制度全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王鹤女士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其任期为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先期投入募投项目66,107,084.40元,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3,185,954.52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69,293,038.92元。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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