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社论:稳外资还需要在投资环境等方面持续发力
日前国务院印发的《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中再次强调了稳外资。这一方面显示了利用外资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也说明在利用外资上要未雨绸缪。
要保证我国利用外资规模的持续稳定增长,既要稳住存量,又要吸引增量,且增量外资也是需要具有引领性的。
这首先要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尤其是面对新形势、新问题拿出更多有针对性的做法。
我国营商环境的持续改善有目共睹,这也是吸引外资的重要基础。现在,面对新冠疫情对经济的冲击,继续改善营商环境仍然是重要任务。这就要求各地方加快完善重点外资外贸企业服务保障制度,涉疫省市区要确定重点外贸外资企业名录和相关物流企业、人员名录,对生产、物流、用工予以重点保障。
其次,在利用外资方面要大小并重,大项目上要发挥引领作用,小项目上要发挥“滋养作用”。
5月31日国家发改委的新闻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指出,要进一步梳理1亿美元以上外资大项目,加大招商和要素保障力度,推动项目早落地、早投产、早达产。目的就是要充分发挥重大外资项目在产业链上下游覆盖面广的牵引带动作用。
为此,下一步要加快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引导外资更多投向先进制造、科技创新等领域,支持外商投资设立高新技术研发中心。
在突出大项目的同时,现在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同样是吸引外资的重要“引水池”,也会对相关企业产生“滋养作用”。“专精特新”企业是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力量,自身有融资的需要,外资也有投资的需求,是外资重点瞄准的目标,这些企业可以说是“自带流量”。
根据今年初工信部公布的数据,我国“专精特新”企业已经达到4万多家,“小巨人”企业有4762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有848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规模不断壮大。这个“引水池”对外资来说具有强大新引力。
5月3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支持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的通知》,决定进一步扩大试点,便利更多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在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助力企业加快创新发展。
再次,要稳外资很关键的还是进一步加强法规建设和执行。其中包括:继续完善外资法律体系,完善市场准入、政府采购、知识产权、监管执法等领域政策措施,强化监管政策执行规范性;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透明度,提升对外商投资的服务水平,保障境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大对外资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建立健全外资投诉机制等。
总之,当前我国利用外资的基础是牢固的,利用外资规模也在增长,这主要在于我国市场引力不减,开放政策落地见效,投资环境持续优化。但是,面临新的环境,稳外资也面临诸多挑战,需要精准施策。这包括营商环境的持续改善,吸引外资的重点更加突出、增强吸引力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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